入会须知

会员守则

  一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努力提高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,紧密围绕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政治责任感。
    二、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、法规、法令和有关政策,做文明、守法、诚信的经营者。
    三、增强团体观念、纪律观念、法制观念,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,努力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公民形象。
    四、勤奋工作,当地社会各界加强沟通与合作,为闽晋两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。
    五、顾全大局、团结互助、互相学习、互相尊重,加强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。
      六、关心商会,爱护商会,积极建言献策,参与商会工作,为商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本守则构成本会与您之间的一份合约,一旦您的入会申请获得确认,您即成为本会会员,同时被视为同意本会会员守则约束。

一、企业会员单位的产生:
    1、遵守本会章程,自愿履行会员义务;
    2、企业按时向商会提供会费。
    二、企业会员单位权利:
    1、企业成为本会会员单位,授予会员证书和标牌;
    2、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本会相应职务;
    3、在本会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    4、优先享有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;
    5、可针对企业发展战略、项目论证、技术合作与交流、品牌推广等要求商会提供智力支持;
    6、优先参与商会组织的海外考察、论坛、展览、培训等活动;
    7、对商会工作有建议、批评和监督权利;
    8、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    三、企业会员单位义务

  1、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学会章程,执行学会决议;
    2、维护商会的合法权益;
    3、承担商会委托的工作,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    4、按规定及时缴纳会费。

  四、费会标准

    会长6万/年、 常务副会长1万/年、 副会长4000元/年、 会员500元/年